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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由“民情快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当天接受的所有信息收集、整理和存档,根据内容分类筛选后,可以立即答复的问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直接答复,一般的问题由办公室领导阅批后转办,重要的问题报领导小组领导阅批后交办,特别重要的问题呈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后办理。
二、交办。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将“民情快车”收集的群众诉求进行交办,对市委主要领导、领导小组领导阅批件采取集中交办、转办或通知交办等方式进行,其形式为书面交办、网上交办和上门交办(重要事项)。同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转办件的督办和催报工作,及时掌握办理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办结。在梳理转办过程中注意与市人大、市政府、纪检、信访等部门进行沟通,避免重复办理。
三、办理。承办单位接到批示件后,在核实情况的前提下,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的措施。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受理事项不属本单位职权管理范围内的,应及时与“民情快车”办公室联系,并提出转办建议,在所提转办建议未采纳前,任何单位不得借故不办或拖延不办。
四、反馈。承办单位在受理批示件后,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办结,保证速度,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将核实处理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委“民情快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委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领导批示交办的要以《“民情快车”专报》形式及时向作出批示的领导进行反馈。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带有倾向性、阶段性、决策性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分析,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通报。“民情快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核实情况不准、处理反馈办理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阶段性地将办结情况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统计。对阶段时间内各类事项的受理数量、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归类、分析,对于所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作出分析报告,呈报有关领导。
七、归档。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文字记录及办理情况的有关材料,每月整理一次并归档立卷,以备后查;对市领导的批办、交办事项及办理结果,按时间顺序编号立卷归档;对“民情快车”办公室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立卷归档;对“民情快车”信息平台的所有数据信息按年度时间顺序进行数据备份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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