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民情反映        |          政策法规        |          使用介绍
直  通  民  情                      直  达  民  意                      直  呼  民  声
  您所在位置:民情快车>>>最新公告>>>详细内容
市教育局对阳新民办老师落实相关政策的回复
    2001年以前,阳新县共有非公办教师近4200余人,其中86年以前的民办教师1405人,86年以后补充的临时代课教师2800余人,按照省委办公厅[2001]14号文件的要求,2001年底阳新县按照转一批、辞一批、退一批的办法对全县当时在册在岗的1405名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性处理,其中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录用300名同志为国家公办教师,对符合文件规定退养条件的99名同志办理了退养手续,其余1006名同志一律予以辞退,并按每人每年教龄3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对86年以后补充的临时代课教师全部予以辞退。
   由于阳新县公办教师数量不足,2002年,录用了2156名代课教师,称其为聘用制教师。这2156名同志的构成情况是86年以前任教至今且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中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直接录用了830人,另外通过全县统一考试从原代课教师及近几年返乡的高中以上毕业生中录用了1326人。这批聘用制教师每年与乡镇中心学校签订一次性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将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其工资状况是:2003—2004年工资标准为300元/人.月,2005—2006年工资标准为400元/人.月,统一由县财政支付。与公办教师及其它行业工作人员相比,400元的月工资确实偏低,因此,阳新县聘用制教师思想一直不太稳定,多次到市县有关部门上访。考虑到阳新县这批聘用制教师都是在条件十分艰苦的农村中小学从事着基础教育工作,为阳新县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而目前该县公办教师数量又严重不足,为维护该县教育大局的稳定,因此,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正考虑通过压缩其它开支,逐步增加提高聘用制教师的工资标准。他们的月工资标准今年有望在原有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随着县财政状况的逐渐好转,其医保和社保问题可望逐步解决,该县广大聘用制教师将安心从事农村的基础教育工作,确保该县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2007-04-16 08:51:31
[ 返 回 ]
     民情快车
民情反映
政策法规
中共黄石市委民情快车领导小组  主办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承办
鄂ICP备07002328号